这个一脸兴奋跳起来的正是谷多,他没有跟着他的叔叔一起离开,而是留在了茅城。
谷多的父亲有八个妻子,十三个儿子,谷多是他的第三个儿子,也是比较宠爱的一个,可是他的两个哥哥都比他更强,而且和谷多并不怎么亲近。谷多知道在父亲死后,自己就会成为普通的部落战士一员。原本他已经做好了为他其中一个哥哥献上忠诚的准备,可是这次茅城之行让他改变了想法,他不想继续在那小小的部落中生存了。
只是在部落的移民处报名之后,谷多才知道并不是他想留下茅城就让他留下的,他必须在附城工作,在有了足够的功劳之后,才能转到茅城居住。只是短暂的失望了一下,谷多就重新振奋了起来。本来好东西就该是更强的人占有,他有信心终有一天能够证明自己是茅城的一员。
现在,机会来了。
“不要多想了,参战的勇士是不会从我们这些新人里选的。我们只是后……后期人员。”
“是后勤人员。”
另外一个自称是副队的人给他们队长补充着。
“为什么不能从我们这里挑!不参战,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证明自己可以进入茅城!”谷多看着自己队里的其他人,想要从他们那里获得支持,可其他十七个人反应都很平淡。谷多忍不住呸一口唾沫吐在地上,骂道,“软蛋!”
队长无所谓的笑笑,一队二十个人,他们队伍里的人最长的已经在这个叫地乙的附城里住了两年了,不是功劳没攒足,是相熟的亲戚朋友都在这里,还有了看上眼的人,每天工作也能吃饱穿暖,何必再换个地方。像谷多这样,还不了解具体情况,拿着过去部落里的经验衡量这里,以为只有杀敌或者狩猎才能搬进城里的,他见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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