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兴,认为自己终于拥有了老读者。
他兴致勃勃地回复了这个读者:“谢谢支持,好久不见呀,又遇到你太开心了。”
后来这个读者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评论区过,当这样的事情发生第二次的时候,他终于恍然网文之间作者和读者的遇见,最起码对他这样的作者而言,往往都是一次性的。
快餐式文学更迭得太快,套路太相似,能被记住的作者少之又少,读者们的忘性总是很大的。
他习惯了这点,码字更加得勤勤恳恳,再一次忘记习惯的时候,就是看到这次曙光的时候,他有种预感,只要自己这本不写崩,他或许就有可能被读者记住,哪怕有一个读者记住他也好。
被记住,他认为是一种独属于写手与读者之间无需多言的浪漫,这种浪漫如同罂。粟,妖。娆。诱。人轻而易举令他沉。沦。
眼睁睁看着曙光从自己手中溜走,怎么抓都抓不住是什么样的感觉?
在觉得自己可能成为被记住的那一个特别的存在之后,又不得不承认自己终究只能甘于平凡,又是什么样的感觉?
袁朝飞开始写崩的时候,自己都对写出来的东西十分不满,写了又删,能够日码两万五的他,对着电脑文档删删减减,一天功夫只剩下了一两千字,还是比他的枪。手文还要难看一百倍的水文。
他开始请假,他觉得可能是自己心态不对,他想要调整一下自己的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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